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吉信•松花江95号内蒙古泰升集团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11月8日成立,信托期限为24个月,募集资金30,000万元,已于2013年11月20日到期清算。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信托计划进行清算。
按照《资金信托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到期清算。公司按约定返还了委托人信托资金及分配受益人收益并支付相关费用,所有委托人均达到预期收益,至此公司与委托人的信托关系终止。
特此公告。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