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连城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连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已于2013年12月5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止,在此期间共有4位委托人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77720万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77720万元整。本信托计划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资金保管银行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