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粤财信托·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并正常运作,现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拟设定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3日为信托计划第三期推介开放期,原有委托人或新增委托人在推介开放期内可认购信托份额。受托人有权根据资金募集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推介开放期及确定认购确认日。具体募集要素如下:
资金档期 |
募集规模(万元) |
到期日 |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
A档 |
2760 |
2015年11月6日 |
7.50% |
B档 |
250 |
2016年5月6日 |
8.00% |
C档 |
3940 |
2016年11月6日 |
8.50% |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