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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信一号泸州陈年窖优质白酒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18日

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上信一号-泸州陈年窖优质白酒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9月21日成立,并于2013年11月29日终止。作为该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金谷•上信一号泸州陈年窖优质白酒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5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存续规模1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资金存续规模2000万元,次级信托财产为35000万元;

3、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1101 0133 3810 0458 251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陈年窖酒厂持有的增量白酒收益权,并管理次级委托人交付的标的资产,从而最终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清算明细

1、分配方式

本信托项下优先级与一般级信托利益以货币形式向优先级与一般级受益人进行分配,次级信托利益以信托财产现状形式向次级受益人分配。

2、信托费用

截止2013年11月29日,本信托计划累计支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资顾问费3,045,833.33元,累计支付受托人信托报酬为6,037,762.51 元,支付杭州银行北京分行保管费304,583.33元,支付其他费用85,456.58元。

3、信托利益

截止2012年11月29日,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优先级信托利益共计156,307,979.28元,其中包括:2011年12月20日分配优先级信托收益3,239,012.50元,2012年6月20日分配优先级信托收益6,585,992.08元,2012年12月20日分配优先级信托收益6,585,992.08 元,2013年6月20日分配优先级信托收益6,550,003.04元,2013年9月21日分配剩余优先级信托利益133,346,979.58元。

截止2012年11月29日,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一般级信托利益共计28,392,500.30元,其中包括:2011年12月20日分配一般级信托收益1,035,987.50元,2012年6月20日分配一般级信托收益2,047,007.92元,2012年12月20日分配一般级信托收益2,106,507.92元,2013年6月20日分配一般级信托收益2,106,507.92元,2013年9月26日分配剩余信托利益21,108,000.00元。

2012年11月29日,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次级信托财产以现状形式分配给次级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1月29日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终止且清算程序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清算报告,并寄送给受益人。

五、声明

自受益人收到信托清算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益人有不当行为的除外。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张宇光。

Tel:010-88088479

Fax:010-88088487

E-mail:zhangyuguang@cindamc.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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