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蓝睿1号(二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蓝睿1号(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12月5日满足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本信托计划二期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伍亿元整。信托资金保管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