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长城新盛.慧缘公司组合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已开始推介发行工作,其中第一期第三笔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0万元,符合信托计划说明书及信托合同规定或约定的成立条件,已于2013年12月27日成立。 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